香港肖像權指南:一文看懂法律條例、侵權定義與自保教學

香港肖像權指南:一文看懂法律條例、侵權定義與自保教學

在這個人手一機、隨時都能街拍的時代,你的照片是否曾在未經同意下被分享、甚至用作商業用途?許多人對香港肖像權法律一知半解,既擔心自己無意中觸犯法例,又害怕在權益受損時不懂如何自保。事實上,雖然香港沒有單獨的「肖像權條例」,但你的肖像權益依然受到多重法律的嚴密保障。

本文將為你徹底解析香港現行的肖像權保障框架,從釐清法律迷思、判斷侵權的關鍵因素,到被侵權時的具體應對步驟,讓你一次搞懂所有細節,學會如何在這個數位時代保護自己重要的個人形象。不論你是攝影愛好者、內容創作者,還是一般市民,這份指南都至關重要。

核心問題:香港有獨立的「肖像權條例」嗎?

許多人最常問的問題就是:「香港有肖像權法嗎?」答案可能讓你有些意外:香港並沒有一部名為「肖像權條例」的獨立成文法。但這不代表你的肖像權益「無法可管」。香港作為一個普通法地區,其法律體系是透過多部相關法例和過往的法院判例來共同保障個人權益的。

釐清迷思:普通法體系下的肖像權概念

在普通法制度下,對個人的保護往往不是單靠一部大法,而是由不同層面的法律交織而成。所謂的「肖像權」,在香港其實是透過保障「個人私隱」和防止他人以你的肖樣作不法行為來實現的。簡單來說,法律保護的不是「肖像」本身,而是保護你因肖像被濫用而可能受損的私隱、名譽和經濟利益。

現行保障:如何透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護肖像

目前在香港,保護肖像權最核心的法律武器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PDPO)。根據這條例,任何能夠直接或間接辨識出個人身分的資料,都屬於「個人資料」,而你的樣貌照片或影片,無疑是其中最直接的一種。

當有人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你的肖像時,就必須遵守條例中的六大保障資料原則,包括:

  • 收集目的及方式: 必須以合法、公平的方式收集,並告知你收集的目的。
  • 準確性及保留期限: 確保資料準確,且保留時間不應超過達致原定目的所需的時間。
  • 使用資料: 不得將你的肖像用於超出收集時聲稱的新目的,除非得到你的明確同意。
  • 保安: 必須採取適當措施保護你的肖像資料,防止未經授權的查閱或使用。
  • 資訊透明度: 資料使用者須提供其處理個人資料的政策和實務。
  • 查閱及改正資料: 你有權查閱和更正自己的個人資料。

這意味著,如果有人未經你同意,將你的照片用於與當初收集目的不符的場合(例如,將活動合照用於商業廣告),就可能違反了《私隱條例》。

其他相關法律:誹謗、版權條例的應用

除了《私隱條例》,其他法律也能在特定情況下提供保障:

  • 誹謗條例: 如果你的肖像被用於誹謗性內容,導致你的名譽受損,你可以透過誹謗法提出訴訟。
  • 版權條例: 照片的版權通常屬於攝影師。但如果你是委託攝影師拍照,合約中可訂明版權歸屬。若他人盜用由你持有版權的照片,則會侵犯你的版權。
  • 不誠實使用電腦: 在極端情況下,如惡意使用他人肖像進行網絡欺凌或詐騙,可能觸犯刑事罪行。
一張圖解釋香港肖像權的法律保障框架,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誹謗法及版權法共同組成。
香港的肖像權益由多重法律共同保障,而非單一條例。

判斷侵權的3大關鍵:場合、用途與同意

了解法律基礎後,實際應用中如何判斷是否構成侵權?以下三個關鍵點是核心所在,尤其是在判斷肖像權侵權的灰色地帶時。

商業用途 vs 新聞報導:法律界線在哪裡?

這是最重要的一條分界線。商業用途(Commercial Use)幾乎是侵權的重災區。任何將你的肖像用於推廣產品、服務或品牌的行為,例如廣告、產品包裝、宣傳海報等,都必須事先取得你明確、書面的授權同意。否則,便極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

商業用途與新聞報導中肖像權使用的對比圖,顯示商業用途需明確同意,而新聞報導在公共利益下通常被允許。
使用他人肖像的法律界線:商業用途與新聞報導大不同。

相對地,新聞報導(Journalism)則享有較大的豁免權。基於公眾知情權和新聞自由,媒體在報導公眾地方發生的事件時,即使拍攝到路人,通常不被視為侵犯私隱。然而,這層保護並非無限,前提是報導內容需與公共利益相關,且不能對個人造成不必要的騷擾。

公眾地方街拍:何時會觸及私隱紅線?

在公園、街道等公眾地方進行街頭攝影(Street Photography),是許多攝影愛好者的日常。一般來說,在公眾場合拍攝,由於個人對私隱的期望較低,單純的拍攝和非商業性分享(如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分享攝影作品),通常不構成侵權。

但紅線在於「合理期望」。如果你在公眾地方,但身處一個相對私密的環境(例如在露天餐廳與朋友深入交談),或者攝影師的拍攝行為帶有針對性、持續性,讓你感到被監視或騷擾,這就可能跨越了界線,觸及了私隱權的範疇。

網絡公審與內容創作:KOL與網民必知的法律責任

網絡時代,人人都是內容創作者。KOL(Key Opinion Leader)或一般網民在創作內容時,若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特別是「網絡公審」或發布帶有貶損意味的「懶人包」,即使照片是從公開渠道獲得,若用途是為了攻擊、羞辱或起底,極可能同時觸犯《私隱條例》和誹謗法。

對於創作者而言,最安全的做法是:

  • 使用自己拍攝且已獲授權的照片。
  • 使用免費或付費的圖庫照片。
  • 在無法避免使用他人肖像時,進行模糊化處理,使其無法被辨識。

如果肖像權被侵犯,你可以採取的4個步驟

當你發現自己的肖像被盜用或濫用時,切勿慌張。按照以下步驟,有條理地維護自身權益,是成功解決問題的關鍵。這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個人資產的一環,因為你的肖像本身就具有潛在的商業價值。

肖像權被侵犯時的四個應對步驟流程圖:搜集證據、聯絡對方、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尋求法律意見。
發現肖像權被侵犯?跟著這四個步驟維護你的權益。

第一步:搜集侵權證據

這是所有後續行動的基礎。立即將侵權的證據完整保存下來。

  • 網絡內容: 進行螢幕截圖(包含網址、發布時間、發布者資訊)和螢幕錄影。如果可以,使用網頁存檔工具(如Wayback Machine)備份。
  • 實體文宣: 保留相關的傳單、雜誌、海報等實物。
  • 記錄細節: 詳細記錄發現侵權的時間、地點、侵權方式以及造成的影響(例如朋友的詢問、個人情緒困擾等)。

第二步:聯絡對方要求移除

在採取法律行動前,直接與侵權方溝通往往是最快、成本最低的解決方式。你可以透過電郵、社交媒體私訊或官方渠道,發送一封正式但語氣堅定的通知信,內容應包括:

  • 清楚陳述你是照片中的當事人。
  • 指出對方在哪裡、以何種方式使用了你的肖像。
  • 表明你並未授權此類使用。
  • 明確要求對方在指定期限內(例如48小時)移除所有相關內容。
  • 保留所有溝通記錄。

第三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如果對方拒不合作或置之不理,你可以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PCPD)提出正式投訴。PCPD是負責執行《私隱條例》的法定機構。你可以透過其官方網站提交投訴表格,並附上你搜集的所有證據。公署會就個案展開調查,並可能進行調解或要求侵權方採取糾正措施。

第四步:尋求法律意見,考慮民事索償

如果侵權行為對你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失(例如精神困擾、名譽受損或經濟損失),你可以尋求律師的專業意見,考慮提出民事訴訟。透過訴訟,你可以向對方追討賠償、申請禁制令,以阻止對方繼續使用你的肖像。雖然這一步成本較高,但對於嚴重侵權的情況,這是最能保障你權益的途徑。

FAQ:香港肖像權常見問題

Q:在街上拍攝路人照片並發布到社交媒體,是否違法?

A: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如果只是作為街景或環境的一部分,且非商業用途、沒有針對性地對某人造成困擾,通常不違法。但若照片清晰地聚焦在某個人身上,並可能暴露其私密活動或使其感到尷尬,即使在公眾地方,也可能構成對私隱的侵犯。最佳做法是,盡量避免拍攝清晰可辨的路人正面照,或在發布前徵求同意。

Q:公司未經同意,可以使用我的員工照片作宣傳嗎?

A:絕對不可以。員工的肖像同樣受《私隱條例》保護。公司將員工照片用於內部通訊(如員工通訊錄)和用於對外商業宣傳(如公司網站、廣告)是截然不同的目的。後者必須取得員工額外的、明確的書面同意,絕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僱傭關係已包含此類授權。

Q:如果我未成年,我的肖像權由誰來授權?

A:對於未成年人(通常指未滿18歲),其肖像權的使用授權應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行使。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的商業拍攝或公開展示,都必須取得監護人的知情同意。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尤為嚴格,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都可能構成嚴重侵權。

Q:網上流傳的梗圖(Meme)用了我的照片,我該怎麼辦?

A:如果梗圖對你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構成誹謗或讓你感到困擾,你完全有權採取行動。首先,你可以參照前述的四個步驟,要求發布者或平台移除。由於梗圖的傳播速度快且範圍廣,建議優先聯繫主要的社交媒體平台,利用其侵犯私隱或欺凌的投訴渠道來處理。

結論

總結來說,儘管香港沒有一部獨立的「肖像權條例」,你的個人形象絕非不受保護。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核心的法律框架,為你的肖像權益提供了堅實的保障。關鍵在於理解商業與非商業用途的區別、尊重他人在公眾地方的合理私隱期望,以及在自身權益受損時,懂得運用正確的法律途徑。希望這份詳盡的香港肖像權法律指南,能幫助你更自信、更安心地應對這個複雜的數位影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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